浙商银行关于信用卡溢缴款不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5
尊敬的浙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银行自2019年6月21日起,对本行信用卡账户内的溢缴款不再计付活期存款利息。对于您的存款、理财等需求,本行有丰富的个人财富管理产品供您选择,您可访问本行官方网站(www.czbank.com)了解详情或咨询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 感谢您对浙商银行信用卡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使用浙商银行信用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