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浙商银行信用卡“零花钱”借款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调整,本行将于2024年11月27日起停止浙商银行信用卡“零花钱”的借款服务,已到期的“零花钱”账户将不再续期。调整后您“零花钱”的还款不受影响。
如您对本次业务调整有异议需提前注销“零花钱”的,可致电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办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浙商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与信赖,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反馈至浙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