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2号)相关规定,为顺应黄金市场变化,我行将对财富金积存产品调整如下:
自2024年9月25日09:00起,我行财富金积存产品每月累计定投起点金额(包括按月、按周、按日定投)由600元上调至650元(每月按20个定投日、4个定投周计算),即按月定投每期不得低于650元,按周定投每期不得低于162.5元,按日定投每期不得低于32.5元。调整前已设置成功的定投计划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若修改定投计划,需满足我行最新定投起点金额要求。
我行将持续关注黄金市场动态,适时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浙商银行官方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浙商银行手机银行APP-首页-公告”等渠道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请投资者做好风险管理。我行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我行财富金积存业务的大力支持!
若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反馈至我行营业网点,也可拨打我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