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资金压力,人民银行等五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浙商银行认真落实国家及监管精神,第一时间出台了针对性的政策,一是对于2020年6月1日至年末期间到期、确属因疫情影响还本付息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可提出书面申请,本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客户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属于稳岗稳就业的情况下,经本行审批同意后,给予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二是推出“小微园区信用贷”、“人才支持贷”、“税收倍数贷”等多个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类小企业特色产品;面向供应链等特定场景提供线上化信用贷款;针对信用良好、合作稳定的存量客户,可申请发放信用贷款,缓解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扩大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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