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浙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我行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除外)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拨打我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