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尊敬的浙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我行将于202410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在202410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除外)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如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拨打我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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