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鑫宝及增鑫宝2号服务升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9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服务质量,本行将自2024年10月18日起,对增鑫宝及增鑫宝2号服务进行升级,现将升级后的业务功能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升级后,手机银行设立“增鑫宝快赎”专区,增鑫宝及增鑫宝2号移至该专区内,同时进行更名。其中,原“增鑫宝”更名为“增鑫宝快赎(代销理财)”“增鑫宝2号”更名为“增鑫宝快赎(代销基金)”。

  二、升级后,原“增鑫宝”、“增鑫宝2号”服务功能做如下调整:

  (一)原资金申购模式由系统智能分配转入调整为由客户自行选择需申购的产品及申购金额,转入金额无上限要求。

  (二)原快赎模式由系统智能转出调整为需客户自行选择需赎回的产品及转出金额。

  (三)原转入资金后即可发起快赎,调整为需下一个工作日待产品管理人确认份额后方可发起快赎

  (四)原“增鑫宝”(现“增鑫宝快赎(代销理财)”)不再支持自动赎回服务,您如需进行转账、汇款、支付等,需先进行份额赎回

  (五)原“增鑫宝”(现“增鑫宝快赎(代销理财)”)增加普通赎回模式,普通赎回不限赎回额度,赎回资金T+1日到账

  三、本行于2024年2月23日9时起暂停向未签约的新客户提供“增鑫宝”及“增鑫宝2号”服务。升级后,自2024年10月24日起,恢复原“增鑫宝”(现“增鑫宝快赎(代销理财)”)及“增鑫宝2号” (现“增鑫宝快赎(代销基金)”)新客户签约服务、恢复已签约客户正常资金转入功能。

  四、为确保服务升级后业务系统的平稳运行,我行在业务正式升级前将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内部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间,相关交易中业务名称可能显示为更名后的增鑫宝快赎(代销理财)或增鑫宝快赎(代销基金),但对您的业务办理不会造成影响。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致电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或您的客户经理详询。如果您不接受以上业务调整的,可在2024年10月18日之前,赎回全部份额,并通过本行手机银行“增鑫宝”/“增鑫宝2号”业务首页中的“解约”功能,主动终止增鑫宝、增鑫宝2号相关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